【採訪日常】美網「網紅證」風波背後:內容創作者應否獲發媒體證?
社交媒體改變體育內容的傳播方式,內容創作者與傳統體育記者之間的界線亦愈來愈模糊。2026年美國網球公開賽期間,大會向內容創作者及網紅批出媒體證的做法引起討論;部分創作者其後更被撤銷證件,令一個存在已久的問題再次浮上水面:誰才有資格取得大型體育賽事的媒體採訪權?
今年筆者首次以媒體身份取得美網採訪證,親身在場內進行採訪及內容製作。與此同時,美網擴大內容創作者參與亦成為場外話題,有媒體報道指,今年賽事向創作者批出的採訪證數目大幅增加。
爭議其後因個別創作者在場內製作與網球關聯不大的內容而升溫。其中部分影片在網上廣泛流傳,外界開始質疑:大型體育賽事提供的媒體資源,是否正被部分人士當成一般貴賓入場證使用?
事件發酵後,美網撤銷部分創作者的採訪證,亦令「傳統記者與網紅誰更應該獲得採訪資格」成為討論焦點。
但真正的問題,或許並不在於一個人是否被稱為「網紅」。
採訪證不是貴賓證
從實際採訪角度而言,採訪證首先是一張工作證件。
取得賽事採訪證,並不代表持證者可以在場館內自由進出所有地方。不同證件設有不同權限,記者、攝影師及其他媒體工作者可進入的區域並不完全相同;比賽期間的拍攝位置及工作方式,同樣受到賽事規則限制。
對筆者而言,首次取得美網採訪證的目的十分直接:現場觀看及報道賽事、採訪球員,並把相關內容帶給自己的受眾。
因此,評估一名申請者是否值得取得採訪證,與其單純以「記者」或「網紅」分類,更值得考慮的可能是:他取得這份權限後,實際會製作甚麼內容?
內容創作者與傳統媒體界線正在改變
體育媒體的傳播模式早已不再局限於報紙、電視及新聞網站。YouTube、Instagram、TikTok等平台已經成為球迷接收賽事資訊、球員訪問及現場內容的重要渠道。
在這個環境下,大型體育賽事開始接納更多數碼內容創作者,本身並非難以理解。
部分內容創作者擁有傳統媒體未必能觸及的年輕受眾,亦能以短片、社交媒體及個人化敘事,把賽事帶給不同群體。從推廣賽事及擴大觀眾層面而言,這類創作者同樣可以為體育媒體生態帶來價值。
問題在於,有影響力並不等同具有採訪需要。
如果一名創作者取得媒體證後,主要製作與賽事、運動員或體育本身無關的內容,外界自然會質疑:有限的媒體名額及場內工作空間,是否應該分配給真正需要現場採訪的媒體工作者?
真正需要討論的是審批標準
因此,美網今次的採訪證爭議不應簡化成「記者對網紅」的對立。
傳統媒體可以製作缺乏價值的內容,內容創作者亦可以完成具新聞價值的原創採訪。平台身份本身未必足以判斷一個人是否應該取得採訪資格。
更合理的討論方向,是賽事主辦方如何建立清晰的審批標準,包括申請者過往的體育報道紀錄、預計製作的內容、受眾,以及是否真正需要現場權限才能完成相關工作。
同樣重要的是,獲批採訪證的人亦需要理解:這份證件所代表的不只是進入場館的機會,而是主辦方提供予媒體工作者的一種專業權限。
社交媒體仍然會繼續改變體育新聞及內容創作模式,「記者」與「內容創作者」之間的界線亦只會愈來愈模糊。未來大型賽事面對的問題,或許不再是應否讓網紅進場,而是如何判斷哪些創作者真正正在從事體育媒體工作。
美網今次的風波,正好提供了一個重新思考這套制度的契機。